主持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左海聪教授
评议人: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一级高级法官 刘慧卓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副院长薛源教授
时间:2026年3月28日

(主持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左海聪教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第六届“涉外法治论坛”第二阶段的专题报告,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左海聪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政法论坛》主编、国际法学院霍政欣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何其生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杜涛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许庆坤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许可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董冰莹副教授依次做主题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一级高级法官刘慧卓、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副院长薛源教授担任评议人。
霍政欣:反制裁、反干预、反“长臂管辖”:概念厘定与体系构建

中国政法大学《政法论坛》主编、国际法学院霍政欣教授以“反制裁、反干预、反‘长臂管辖’:概念厘定与体系构建”为题作开场发言。他指出,从“十五五”规划纲要中措辞由“反干涉”调整为“反干预”,反映出中央对涉外斗争部署的精准化发展。霍政欣教授系统梳理了干涉、干预、制裁与长臂管辖四个概念的异同,指出我国反制对象应限于外国实施的非法干预,包括违反国际条约义务及非法行使域外管辖权的行为。他建议构建反制外国不当域外管辖的专门制度,并探索建立国家利益诉讼检察制度。
何其生:欧盟平行诉讼和关联诉讼的二元体系及对中国的启示

北京大学法学院何其生教授围绕“欧盟平行诉讼和关联诉讼的二元体系及对中国的启示”发表演讲。他结合2023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276条至第282条,分析了我国涉外民商事管辖权体系的运行现状。何其生教授指出,国际社会普遍将平行诉讼与关联诉讼作为并列概念,而我国实践中有时将二者混同。他建议引入二元概念,明确平行诉讼限于“相同当事人、相同诉讼标的”,以降低规则合规成本,更好对接国际通行做法。
杜涛:外国法查明的职权主义建构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杜涛教授以“外国法查明的职权主义建构”为题,深入探讨了外国法作为“法律”还是“事实”的理论争议。他分析了大势所趋——多数国家已转向“法律说”,即由法官主动查明外国法。杜涛教授认为,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及其司法解释应坚持职权主义,明确法官的查明责任,当事人提供仅为协助,以提升司法公信力并维护我国海外利益。
许庆坤:外国法查明中的热点问题

武汉大学法学院许庆坤教授就“外国法查明中的热点问题”分享见解。他肯定了职权主义符合立法本意,但也指出当前实践中存在偏离倾向。许庆坤教授批判了行政化主导的外国法数据库建设,建议加强国别法律长期跟踪研究,并推动各国相互提供精准的本国法译文。他还对外国法查明中心的商业化运作提出警示,呼吁法院谨慎采信未经严格核实的专家意见。
许可:2025年数据法热点聚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许可教授以“2025年数据法热点聚焦”为题,梳理了《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等制度进展。他指出,人工智能治理已成为全球焦点,中国在2025年密集出台《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等规则,形成了与欧美不同的路径——强调人工智能对社会经济的赋能作用。展望2026年,许可教授建议在人工智能立法中引入“敏捷法治”理念,平衡创新与监管。
董冰莹:《海商法》在涉外法治发展下的体系重塑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董冰莹副教授就“《海商法》在涉外法治发展下的体系重塑”作报告。她介绍了自1993年实施以来首次大修的背景,修订后的海商法将于2026年5月1日生效,其亮点包括将沿海货物运输纳入统一规则、增设“海上运输记录”专章为电子提单提供法律基础、新增“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责任”专章,以及增设反制条款以应对航运领域歧视性措施。她指出,修法对争议较大的问题采取了审慎留白态度,有待后续完善。
评议人:刘慧卓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一级高级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一级高级法官刘慧卓结合司法实践进行了评议。她表示,“反干预”概念的拓展为司法应对各类涉外不当介入行为提供了更广阔制度空间,平行诉讼与关联诉讼的规则厘清,也为司法机关细化不方便法院原则裁量标准、完善涉外管辖规则提供重要参考。她还介绍了最高法在外国法查明领域的司法实践,明确我国始终坚持人民法院为外国法查明主体,并针对查明中心、数据库建设中的问题推进相关平台与规则完善。
评议人:薛源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副院长、教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副院长薛源教授在评议中表示,本次论坛各位专家的发言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价值,检察机关国家利益诉讼制度的探索、平行诉讼与关联诉讼二元体系的引入、外国法查明的规则完善等议题,切中了当前涉外法治建设的关键节点。她指出,涉外法治建设是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的系统工程,学界的理论创新为司法实践提供了重要指引,而司法实践的探索也为理论研究提供了鲜活素材,本次论坛搭建了学界与实务界良性互动的优质平台。
本次论坛在热烈的讨论后圆满落幕。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涉外法治建设正处于关键发展期,需要涉外立法、行政、司法部门、法律服务机构与涉外法治研究基地之间紧密协作,推动我国涉外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为高水平对外开放和国家利益保护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