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日下午,德国海德堡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克里斯托夫·科恩(Christoph A. Kern)教授应邀做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在宁远楼模拟法庭作了题为“德国民事诉讼教学体系中的案例研习(Case Study/Gutachten in German Civil Procedure Teaching System)”的学术讲座。讲座以英文为主要语言,由法学院冯辉院长致辞,卢佩副教授主持,陈晓彤副教授、邓卓行助理教授、刘心怡助理教授等教师出席,现场气氛热烈。

冯辉院长在致辞中介绍了科恩教授卓越的学术履历,同时介绍了海德堡大学深远的法学传统。同时,他鼓励贸大青年教师积极邀请国际优秀学者,拓宽师生的理论视野和打开国际视角。

在讲座主体部分,科恩教授围绕德国法律教育与实务中独特的“鉴定式案例研习”(Case Study/Gutachtenstil)展开系统讲解。他指出,法律规范可拆解为“构成要件”与“法律后果”两部分,法律人的三项基本任务依次为:查明法律规则及其法律后果、将法律后果有效传达、必要时强制实现法律后果。
教授重点阐释了鉴定式案例研习的四个步骤:假设(Hypothese/Obersatz),即以“可能”的措辞提出待检验的法律后果;定义与解释(Naming and Interpreting/Nennung und Auslegung),要求定义构成要件的具体含义;涵摄(Subsumption/Subsumtion),指的是将案件事实与要件逐一对号入座;结论(Result/Ergebnis)——得出明确的结果。该方法贯穿德国法学教育及国家司法考试,其目的在于确保法律适用正确、高效,并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包括法官、律师、检察官等)之间的专业沟通。

此外,科恩教授追溯了鉴定式分析方法的历史渊源。该方法从神圣罗马帝国时期帝国法院的内部报告制度,到18世纪普鲁士法律实训的“关系练习”,再到19、20世纪进入大学教学并成为国家考试的核心内容。更进一步地,谈及未来、面对AI时代,科恩教授表示,德国法学界并无意改革这一传统。有趣的是,严格规范的文本风格恰恰为大型语言模型提供了理想的训练素材;但由于AI存在“幻觉”问题,生成符合鉴定式分析方法的高质量文本仍有挑战,相关技术正在发展之中。不过他乐观地指出,这种风格的优势在于结果极易验证,未来可与人工智能形成良性互动。

讲座结束后,邓卓行、陈晓彤、刘心怡三位老师分别分享了学习体会,同学们围绕法学学习方法、中德经贸交流等话题踊跃提问。科恩教授耐心解答,现场气氛热烈。

本次讲座原定于在宁远楼729室举行,但由于到场同学人数远超预期,学院迅速调配转到模拟法庭,体现出贸法学子们对鉴定式分析方法的浓厚兴趣和对国际前沿的敏锐感知。

本次讲座为贸大师生提供了洞察德国民事诉讼教学体系的宝贵窗口,也进一步推动了两校法学交流与合作。科恩教授深入浅出的讲解,让在场师生对德国鉴定式案例研习方法有了直观而深刻的理解,也为我国法学教育中案例教学改革提供了宝贵的域外镜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