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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活动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第六届“涉外法治论坛”第一阶段简报

主持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冯辉教授

评议人:商务部条法司二级巡视员王蔷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边永民教授

时间:2026年3月28日

(主持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冯辉教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第六届“涉外法治论坛”第一阶段的专题报告,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冯辉教授主持,知名国际法专家一苇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院长杜焕芳教授、沈阳师范大学校长杨松教授、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寿平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院长孔庆江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左海聪教授依次做主题报告。商务部条法司二级巡视员王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边永民教授作为评议人进行了点评。

一苇:涉外法治赋能高水平开放:逻辑和方向

知名国际法专家一苇教授以“涉外法治赋能高水平开放:逻辑和方向”为题发言。他指出,涉外法治建设进入第六年,已从概念转型为宏伟实践,基础理论研究取得阶段性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将其定位为“长远所需、当务之急”,提供了根本遵循。“十五五”开局之年,法治中国建设进入合力创新新阶段,涉外法治补短板任务紧迫,需要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六位一体推进。加强涉外法治的时代逻辑在于坚持和平发展合作共赢大势,奉行“外交在先、军事保底、法治维稳”方针,保持战略清醒、坚定战略自信、争取战略主动。针对未来五年赋能高水平开放,一苇教授提出四个方向:一是构建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二是建设协同高效的涉外法治实施体系,深化执法司法改革,提升国际公信力,推进海外利益保护法;三是健全统筹开放与安全的风险防控体系,实现动态平衡;四是培育国际竞争力法律服务与人才队伍。

杜焕芳:加快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应当考量的因素

中国人民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院长杜焕芳教授围绕“加快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应当考量的因素”发表见解。国际仲裁的核心在于公信力与流动性,而非单纯追求案件数量,真正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是逐渐形成而非“建设”出来的。近年来,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出台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建议定位为“促进法”而非“建设法”,避免“中国速度”式盖大楼。多地抢案源易致内耗,建议统筹全国涉外仲裁资源,形成合力,搭建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大协同中心/平台。为此,杜焕芳教授提出五方面考量:一是政策布局,国家层面精准设计,加强战略规划;二是法律衔接,强化《仲裁法》涉外部分,如赋予仲裁庭资产保全、禁令权;三是机构建设,鼓励海外分支,注重实效;四是加快人才培养,针对仲裁实践性强而高校课程不足的问题,可通过模拟法庭竞赛实战训练从业人员和在校学生;五是配套服务,实行仲裁员名册共享,便利出入境、交通、语言、支付、鉴定等基础服务,提升国际化营商环境。将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作为提升中国仲裁整体国际化的过程,最终吸引国际案源,力争成为国际仲裁“优选地”。

杨松:稳定币反洗钱的全球规制及其中国贡献

沈阳师范大学校长杨松教授以“稳定币反洗钱的全球规制及其中国贡献”为题,剖析数字经济背景下稳定币对国际金融体系的冲击。稳定币作为数字货币主要表现形式,依托区块链分布式账本与稳定资产背书,兼具去中心化与中心化特征,在跨境支付结算中绕过传统清算系统,极大挑战金融安全。稳定币已成全球洗钱首要工具,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认定其非法虚拟交易占比84%。其洗钱路径包括场外换汇绕过身份识别、链上拆分混币、跨链桥转移、闪电贷套利及嵌套账户操作,与传统洗钱依赖中介、中心化清算不同,稳定币突破地域边界、缺乏物理痕迹、监管穿透难,导致跨境反洗钱协同失效。杨松比较了国际社会和各国对稳定币反洗钱规范的发展,分析了我国刚刚发布《金融法(征求意见稿)》的基本功能。未来,我国应依托数字人民币监管优势,推动人民币国际化,以央行数字货币桥推进数字人民币的跨境服务。同时,构建多机构稳定币监控网络,加快金融法、刑诉法、反洗钱法的修改完善,加强反洗钱司法协助,维护金融主权。这不仅是应对当前技术与规则挑战之所需,更是涉外法治保障高水平开放的战略因应。

李寿平:新时代集体安全制度面临的危机及发展趋向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寿平教授围绕“新时代集体安全制度面临的危机及发展趋向”进行了深入探讨。他提到联合国集体安全制度是以联合国为中心的国际秩序的基石,也是以《宪章》为核心的国际法的基石,体现了国际社会共同价值追求。当前,国际社会维护国际和平、促进发展等共同价值正被少数国家片面追求国家利益和大搞单边主义所冲击,传统与非传统安全威胁交织凸显,现行制度应对传统安全威胁不足,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失灵,集体安全制度的保障机制又面临严重不足。对此,他认为在此变乱交织的时期,中国的主动担当十分重要。中国应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认同,引领全球治理规则完善,引导安理会变革。他还指出,集体安全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应注重安理会决策机制改革,规范否决权,创新构建常任理事国的回避机制,建立危机快速响应机制。

孔庆江: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的标准

中国政法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院长孔庆江教授从法院及国际商事法庭视角,探讨“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的标准”。他认为优选地主要是主观标准,但参照国际公认的优选地,有客观评判因素可作为参照。第一,需为本地以外当事人提供一定比例纠纷解决服务,且管辖权以协议管辖为主。第二,程序设计要灵活高效,贴合当事人便利,规则具备国际可接受性。第三,法官队伍应兼具专业性与国际性。第四,可常态化适用条约、国际惯例与外国法。第五,判决和裁决能得到外国法院承认与执行。因此,我国需通过制度创新打造优选地,建立以协议管辖为核心的管辖制度,完善判决承认执行机制,还可考虑为国际商事法庭单独制定程序规定,满足中外当事人多场景、多法域的纠纷解决需求。

左海聪:2025年国际商法发展综合分析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左海聪教授就“2025年国际商法发展综合分析”展开讨论,他指出我国法院适用国际商事公约、惯例的案件量逐年增长,但仍有较大适用潜力。左海聪教授讨论了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等中国法院适用国际商事条约和惯例的4个典型案例,分别涉及CISG下损害赔偿的利息计算、《蒙特利尔公约》下的延误责任、《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的“声明价格优先”规则、《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下的开证行失权规则等问题。在国际立法上,他指出,UNCITRAL、ICC等组织成果丰硕,《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的通过将带来运输单证制度的结构性重塑,该公约的通过还表明中国等新兴市场国家在国际商事统一法制定中的作用正显著提升。

评议人:王蔷 (商务部条法司二级巡视员)

在论坛第一阶段评议环节,商务部条法司二级巡视员王蔷就国际商事法律方面的专题报告进行点评。她认为本次论坛的国际商事法律主题发言形成完美闭环,杜焕芳教授结合新修订仲裁法,从多维度为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献策;孔庆江教授从理论层面提出国际商事解决优选地标准,左海聪教授则结合司法实践诠释该标准,并介绍商务部与最高人民法院协同推动的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彰显中国在国际商事规则中的引领作用。

评议人:边永民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边永民教授从国际公法的视角评议了一苇教授、杨松教授和李寿平教授三位专家的发言。边永民教授指出,一苇教授在发言中阐释了涉外法治发展的逻辑和方向。一苇教授提出了构建完备涉外法治法律法规体系、协同高效执法司法体系、统筹开放发展和安全法治化机制、高水平法律服务体系这四个方向,这为地方政府施政、学者研究、教育育人提供宝贵指引。

杨松教授关于稳定币洗钱风险的研究非常重要,稳定币存在洗钱风险是国际共识。通过发展数字人民币来对冲稳定币的洗钱风险只能取得有限的效果,难以全面覆盖稳定币的风险。对稳定币的洗钱风险监督需要通过技术和规则的双轮驱动,并加强国际合作,努力推动中国在FATF规则引领。

李寿平教授的发言聚焦国际法最重要的制度之一,即集体安全制度,在当前形势下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当前国际局势非常不稳定,在乱局中旧秩序面临崩塌的风险。在新的国际秩序建构中,中国的作用和立场值得研究。我国政府提出了全球安全倡议,已经给我们研究集体安全制度提供了原则,但具体的措施仍需落地。在安理会的集体安全机制失效或效力减弱时,如何维持世界的和平和秩序,这是我们时代的课题之一。

附: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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